當初和高麗菜是臨時決定結婚的。只是我以申根免簽的方式入境,雖然我們很想按部就班,但如果要在法國或德國循規蹈矩的通過申請並結婚,別說我沒有實際的簽證這件事,或是要準備的文件有多少,光“兩個人的結婚資訊要被公告3個月,且無人出面反對“這個規定,就著實不可行。於是我們便決定到有歐洲拉斯維加斯之稱的--丹麥結婚。而且為了避免人多擁擠,放棄哥本哈根,選擇德丹邊境城市---Tonder*註1。
決定後,我們便分頭開始準備自己的文件。我的部分需要:出生證明、單身證明(單身宣示書),以及戶籍謄本。所有文件都要有原本的拷貝及英文翻譯,並經過地方法院和外事處公證。丹麥市政廳接受英文,丹麥文與德文文件。高麗菜的住居證明是向這裡的市政府申請的,因此不需要再經翻譯。申請的時候,事務員會詢問用途。我們有解釋是要公證用,所以住居證明上面還加上婚姻狀態。至於出生證明,高麗菜只搜尋了出生地戶政事務所網站,上網填表申請,一個禮拜以內他們就寄來了。完全不需要親自去,也不需要出示任何文件或是繳費,連郵費都是該地戶政事務所出的,證明文件還是多國語言版,這就是歐洲國家跟我們不一樣的地方。
文件一到齊,我們就馬上跟Tonder市政廳的小姐聯絡,並掃描所有文件正反兩面,將規定檔案及我們的護照掃描檔案以電子郵件寄給市政廳小姐。經過市政廳小姐確認無誤以後,就可以預約公證時間。Tonder市一個禮拜只公證兩天,要不是禮拜一去登記,禮拜四公證;就是禮拜二登記,禮拜五公證。登記到公證的這段時間,必須要住在那裡。約好時間以後,大概一個禮拜以內,就收到市政廳寄來的信, 裡面會寫登記的時間。(續)
*註1 : Tonder市政廳網頁http://www.romo.dk/tyskland/de-de/menu/turist/inspiration/blivgiftitonder/heiratenintoenderkommune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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