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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到Tonder結婚的話,登記的地點其實不是在市政廳,而是對街的一棟老建築裡的二樓。需要先到大廳跟市政廳小姐報到,並填寫表格。表格裡有一個項目是證人,需要填兩位,如果只有情侶兩個人去公證也沒關係,可以在表格裡註明,到時候會由市政廳的事務員擔任。時間差不多的時候,會有事務員來喚名。然後移動到隔壁較小的房間,像辦公室。事務員會先驗證文件正本跟傳給他的檔案是否都符合,然後還必須出示這四天三夜的住宿證明(收據或訂房紀錄都可以),確認剛才填寫的表格還有雙方簽名,最後事務員會告知當天的公證時間結婚證書上會有多國語言---丹麥文,德文,法文,西班牙文和英文。我們因為公證後需要向多個國家登記,所以跟市務員要求 5 份結婚證書(不多收費),事務員還詢問當天公證要以什麼語言進行,可選擇丹麥文,英文或德文(我還真想選丹麥文,但到時候搞不好會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要喊「我願意」,結果白跑一趟,公證也不成立吧?!)。跟事務員決定好日期及時間,會收到一張繳費單。必須拿著這張繳費單,到對街的市政廳會計處繳交500丹麥克朗,而且只收現金喔!經過會計小姐在繳費單上蓋章,登記手續才終告完成

 

   接下來的時間就是自由活動到公正當天。如果東西還沒買齊全或像我跟高麗菜一樣少跟筋,差點忘了袋西裝和禮服的話,Tonder市中心雖然小,但畢竟以結婚吸引外客,迷你市區裡結婚用品樣樣齊全 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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